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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实验室耗材试剂采购谈判采购公告(SZJX2023-BS-T-001-A)(SZJX2023-BS-T-001-A)

来源:产品展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18:52:46
)第一标段:原子荧光光度仪、测油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施配套耗材; (

  )第一标段:原子荧光光度仪、测油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施配套耗材;

  (2)第二标段:实验分析用试剂、离子色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连续流动分析仪、阴离子流动分析仪、气相色谱质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等仪器设施配套耗材;

  (3)第三标段: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施配套耗材及日常耗材试剂。

  6、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每标段成交单位数量:1家。

  若开标时,每标段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3家,则该标段采购失败;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响应,评标时,按评标方法每个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已在本项目前标段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进入下一标段的评审。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可以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第二标段响应单位具备易制毒销售许可证、易制爆销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试剂内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能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指南》。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买卖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技术咨询:注册咨询:;CA办理咨询电话:;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线;QQ:3269174593、3064437102;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方式:;QQ:3048755361、895706745。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或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有关的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1、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仪、连续流动分析仪、紫外测油仪等大型仪器设施配套耗材; 2、pH计、水分测定仪、凯氏定氮仪、分光光度计等小型设备配套耗材; 3、纯水仪、废液收集装置等通用设备配套耗材; 4、甲醇、三氯甲烷、硝酸等试剂。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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